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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9-1-18 作者: 编辑:cjx 点击:

中共长沙县委文件
长县发〔2008〕6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工业兴县、园区兴工、企业兴园、科技兴企”战略,把工业园区打造为体制创新的平台、对外开放的载体、产业转移的基地,实现工业园区二次腾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工业园区布局

我县工业园区是依托小城镇建设而发展壮大的,根据县域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实行经开区发展规划与县城建设规划相结合,乡镇园区建设与乡镇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经开区产业规划与乡镇园区产此配套规划相结合,实现“一区带多园,园区带全县”的发展格局。形成以经开区为龙头,以暮云工业园区和榔梨、黄花、江背、金井、干杉、安沙等七个乡镇工业园区为主体的配套工业园区。充分运用经开区在规划、招商引资、产业带动、技术力量、现代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乡镇工业园区快速发展。


二、明确产业定位

园区发展重点是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三大产业,依托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乡镇园区配套产业,促进主导产业的更快发展。打造以经开区为龙头,以榔梨工业小区、干杉工业小区、江背工业园、黄花工业小区相配套的“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走廊”。榔梨工业小区、干杉工业小区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为主,江背工业园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和建材产业为主,暮云工业园区以伊莱克斯为龙头发展家电产业为主,黄花工业小区利用空港优势以发展文化产业为主,金井工业小区以铸造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安沙工业小区以工业仓储和物流为主。


三、理顺园区管理体制

适应市场化的发展取向,推动工业园区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由开发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逐步建立配置科学、权责一致、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园区设立管委会,由所在乡镇政府选派懂经济管埋、会招商引资的人员担任主要职务,条件成熟的园区设党的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人任党组织的负责人,乡镇经贸办、招商办与园区相关机构合并,园区的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在全县选调,实行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分配制度;相关技术部门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工资实行年薪制。鼓励园区管理干部竞争上岗、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园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四、完善园区运行机制

面向市场和社会,建立多元化的园区投融资体制。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实行“自主投入、自主经营、滚动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引进风险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做大做强,园区建设投资公司上市融资。重点工业园区可以争取滚动储备一定数量的存量土地,适当增加园区规划内产业配套服务用地比重,增加园区土地收益,平衡工业用地成本倒挂,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实现园区收支动态平衡。


五、加大财政扶植力度

确立“优势园区,优先发展”的思路,加大对工业区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一是工业园区上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比例下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用地类下拨县本级实得部分的30%,工业性用地类下拨县本级实得部分的70%。二是工业园区上缴的增值税按全额的5%补助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工业园区上缴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补助给园区。四是新征工业用地土地收益县级实得部分全部返回所在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征经营性用地土地收益县级实得部分实行县乡(镇)5:5分享,县级所得部分原则上用于全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工业发展资金的50%和科技经费的30%部分设立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六、鼓励集约用地

统筹全县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坚持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土地投资强度的有关规定,适当控制园区次干道和生产性道路路幅,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鼓励开发商进入标准工业厂房建设领域,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立体空间,新建轻工类厂房应在两层以上,其他配套类建筑必须达到多层,两层以上的厂房报建费可享受减半收取的优惠。加强企业用地管理,对逾期一年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闲置费,二年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按国土政策依法处置。


七、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

进一步做好园区区域环评工作,对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废气的排放落实专门的治理处理措施和办法,入园区的项目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严禁能耗高、资源消耗大、污染环境的项目进入园区。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不同企业、行业之间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链和区域循环经济生产模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对节能做得出色的企业由县节能办公室给予节能奖励。鼓励废水、废渣、废气的综合利用,对运用“三废”生产的产品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八、完善园区招商服务平台

建立园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推行网上招商和节会招商相结合。鼓励经开区与乡镇园区之间互相推荐招商项目,实行“企业申请、县区审批、区内注册、园内落户、共同服务、收益属地”的原则。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协调制度,园区主任亲自抓项目引进,落实项目责任制,意向项目着力抓签约,签约项目着力抓落地,落地项目着力抓投产。全面推行园区委托代理制、限时办结制、关联审批制,完善政务中心“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重特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能和职责为企业服务,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索、拿、卡、要”行为。鼓励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健全园区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发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


九、建立和健全园区考核机制

成立县工业园区发展协调指导办公室,负责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协调、重大项目引进的服务,政策落实的督查和工作绩效的考核,每月一督查,每季对重点园区进行调度讲评一次。建立工业园区绩效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经济总量的增长、基础设施投入、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绩效以及园区管理质量等,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业园区工作综合评价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按所设奖项,给予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施行。


                                             中共长沙县委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沙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