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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30多来, 长沙县致力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已走在全省的前列。2008年,全县完成GDP370.3亿元,增长17%;完成财政总收入40.7亿元,增长27.5%;完成工业总产值714.4亿元,增长23.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3.3亿元,增长31.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16887元和7885元,增长6.6%、20.9%。在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比中排名百强县第37位,跃居中部第一。荣获2008年度全国中小城市实力百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称号,被列为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全县人民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向实现全面小康快速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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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已成过去,美好的未来需要更加努力去创造。从2008年开始,长沙县正式实施乡镇“分类指导、统筹发展”战略。依据20个乡镇所处区位及发展特色,将处于开发区和县城所在的镇划分为县城及经开区服务区,将与长沙市区比邻的5个乡镇划分为工业优先发展区,将距离县城较偏远的8个乡镇划分为农业优先发展区,将其他处在工业和农业两个主导产业之间的6个乡镇划分为综合发展区(简称“1568”)。其中,县城及经开区服务区着重强化对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的服务、对市民的服务;工业优势区着重发展工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农业优势区着重发展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着重抓好工、农业的共同发展,同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未来几年,长沙县将把握构建“两型社会”契机,抢抓中部崛起机遇,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城市化“三新”目标,开拓创新,负重拼搏,努力将长沙县建设成为最具竞争实力、充满经济活力、富有人文魅力的中西部首善地区。